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沪联产交[2004]第074号

       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,建立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,依据上海市沪价行(1996)第294号文和沪国资[2002]426号文,结合上海产权市场实际情况,制定<<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>>:
一、委托代理费收费标准
       产权经纪组织为交易委托方提供从项目挂牌上市,到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等与产权交易相关的服务收费,分别由交易委托双方支付。委托代理服务项目单向基本收费标准如下:
注:本收费标准以“分档递减累加”作为费率形式。 

二、代为办理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
       产权经纪组织为委托方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、办理合同审核有关手续的服务收费,分别由交易委托双方支付。代为办理交易手续服务项目单向基本收费标准如下:
注:本收费标准以“分档递减累加”作为费率形式。
  •  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地址:上海市飞虹路525号10楼
  • 电话:(021)65050901、15001866670
  • 邮箱:shjgcq@shjgcq.com
  • 传真:(021)65050861
  • 公众微信:shjgcq
  • 官网:www.shjgcq.com